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解读财政部通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笔交易限额为 2000 元,个人每年交易限额 2 万元。限制范围内关税税率暂定为 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超过单笔交易限值或累计个人限值及完税价格超过 2000 元的单品,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按现行规定执行。
个税等级及邮政税收政策调整个税等级由四级调整为三级,税号 1、2、3 税率分别为 15%、30%、60%。同时,我国将同步调整新的邮政税收政策,现行四个税目调整为三个等级,税目 1、2、3 的税率分别为 15%、30%、60%。
海外直邮需按新税率缴纳邮政税,部分原适用 10%税率的项目税率提高至 15%,部分税率为 30%、50%的产品升至 60%。
跨境电商和海外直邮纳税方式海淘新政实施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纳税方式有所变化。在限制范围内,关税税率为 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 70%征收。
海外直邮则需按照新的邮政税收政策缴纳税款,根据不同税目税率进行计算。不属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仍按现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