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局、公司、中心党委(党组),各工委,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贯彻落实《顺义区“十二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推进人才强区战略,营造有利于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关于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凡在顺义行政区域内工作,为顺义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较大贡献,且认定当年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5日后出生)的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均可参加“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的认定。除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外,从事一般党务、行政工作的公务员原则上不列入认定范围。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人,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
成立由组织部、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教委、卫生局、科委、团委等单位组成的“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办公室(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和领域专家组成的“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下设专业学科组,负责对参评人选的分组审议和综合评审工作。
(二)申报推荐阶段(9月26日至10月23日)
候选人推荐按照“单位提名、系统推荐”的程序进行:
1.单位提名。各单位可通过组织遴选或个人自荐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提名人选,经单位审查核实、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填写《“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工委、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经济功能区。
2.系统推荐。各工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各经济功能区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本区域单位上报提名人选的情况汇总、筛选把关,由党委(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排序,填写《“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员汇总排序表》提交至认定工作办公室。
(三)评审阶段(10月24日至12月11日)
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区各系统推荐的候选人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有效候选人,并提交“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
(四)审议、公示阶段(12月12日至12月30日)
将拟认定人选名单报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在相关媒体公示。
(五)认定阶段(12月31日至2015年1月16日)
公示结束后,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认定人选名单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认定为“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资金,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和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信息库。
三、报送材料
1.组织推荐人选。需报送《“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一式五份)、《“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员汇总排序表》(一式一份),证明材料一套,像素800*600以上的蓝底彩色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片一张。
2.证明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现有专业职称证明复印件;有代表性的成果、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技术项目、论文和著作(成果、科研技术项目、论文为复印件,著作为封面及目录的复印件),并标出主要贡献的相关段落;专利证书复印件;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以及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请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并将信息填入《申报材料目录》。
3.材料下载。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在“顺义组工网”(http://www.jingwanxingye.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系统要高度重视“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2.严格标准。各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填报材料,严格工作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标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把真正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推荐上来。
3.明确时间。请各基层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提名人选的参评材料报送至归口系统。各归口系统于10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参评材料报送至认定工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人才科216室),电子版发送至人才科邮箱。
联 系 人:汤隆、姜宇昂
联系电话:69443367
传 真:69441469
邮箱地址:syzzbrck@163.com
附件:1.《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认定工作办法》
2.《“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候选人推荐书》
3.《“顺义区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员汇总排序表》
4.推荐书填写说明
5.申报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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