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有关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意见精神,构筑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管理、使用和服务体系,按照全市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情况,日前,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工作中级评审会,经认真讨论、研究、资格审查,拟认定41人为顺义区中级农村实用人才。
根据《顺义区农村实用人才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京顺人才发〔2011〕1号)规定,现将拟评为中级农村实用人才人员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认定人选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当面如实反映问题。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1月25日
联系电话:81487380
通讯地址:顺鑫国际商务中心608室
接待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顺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